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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入关之前的清代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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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入关之前的清代御宝
乾隆御制“太上皇帝之宝”青玉玺,为清代最大的皇帝御宝
那些入关之前的清代御宝
清代碧玉玺“皇帝奉天之宝”及钤本
那些入关之前的清代御宝
清代皇帝所用宝玺大部分为玉质,此为金印“天子之宝”
那些入关之前的清代御宝
与金印“天子之宝”同时制作的皇后金印
  编者按:紫禁城作为明清两代王朝的皇宫,其中的百万件文物珍藏不能不使人们惊讶于帝后生活的奢华,更不难想象当年皇帝的赫赫威仪。倘若真要从中找出最能代表皇帝权力的物件来,恐怕非御宝莫属。御宝是国家和皇权的象征,秘藏于皇宫之内。在民间,想一睹风采而又无法实现的愿望,加之种种诱人的传说,使之变得扑朔迷离,神秘异常。其实,御宝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有制作,只不过大多随着王朝的更替尽被损毁而已。只有作为中国封建制度最后阶段的清朝的御宝基本完好地保存了下来,成为人们认识和考察皇帝御宝极为难得的样本。清代御宝制度从肇始、确立到消亡的过程,也正是清朝统治由盛到衰的历史。
  《中华文物》版从本期起,推出“清宫御宝”系列文章,请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专家介绍有关情况,以飨读者。
  清朝开国皇帝努尔哈赤经过艰苦努力逐渐统一女真各部,于1616年在赫图阿拉建立“后金”国,年号为“天命”,在此之前,努尔哈赤在给朝鲜及明朝的文书上,一直钤用明朝颁发给他的“建州左卫之印”。而后则另铸宝玺,公然与明朝分庭抗礼。
  努尔哈赤用过两方宝玺
  据载在努尔哈赤天命年间曾使用过如下两方宝玺:其中一方为六行老满文玺,译成汉文为“天命金国汗之宝”,此宝12厘米见方,印文为无圈点满文楷体,自左至右直读,直译为“天命金国的汗的印”。曾行用于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天命、天聪年间(1616—1635年),今沈阳故宫博物院所藏的清初信牌、印牌以及天命、天聪年间的旧档上仍留有此宝印迹。另一方则为“后金天命皇帝”。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有一天,朝鲜皇帝光海君接到了努尔哈赤的一封信,信中有“后金皇帝陈奏”的话,并盖有一方印章。努尔哈赤怎么能以皇帝自居呢!这令光海君大为吃惊,于是下令备边司考察此事。
  经过解篆人和蒙古语翻译核对,备边司最后回奏说努尔哈赤信中印记确实是“后金天命皇帝”几个字,与信中所说相符。可知努尔哈赤给朝鲜的文书上已经使用了这方宝玺。但也有人对此印提出质疑,认为当时朝鲜的通事官是“蒙学通事”,因此他对“后金天命皇帝”的翻译可能不确切。从内容看,这两种印文大同小异,可能是同一方印的不同译法。
  皇太极借玉玺立国称帝
  努尔哈赤去世后,其子皇太极继位,改年号为“天聪”。天聪朝所使用的宝玺除前面所说的“天命金国汗之宝”外,还有一方四行老满文的“金国汗之印”。《满文老档》中称此宝为“金印”,说明它是用金铸成的。此宝12.1厘米见方,印文为楷体无圈点满文,直译成“金国的汗的印”。收藏在沈阳故宫博物院的清初印牌、信牌上还能见到此宝使用的痕迹。
  另外,天聪九年(1635年)四月,多尔衮等率军攻打察哈尔,获得了一方所谓的“元传国玺”,在清初历史上具有特殊的影响和作用。关于这方玉玺,曾有过一段传奇的经历:相传此玺曾收藏在元朝大内,元朝末年元顺帝被明太祖朱元璋打败,弃都携眷,北走沙漠,同时也带走了这方玉玺。后来元顺帝在应昌府去世,宝玺从此便沓无音讯。200余年后的一天,有一位牧羊人发现他所放的羊中有一只连续3天不吃草,只是不停地用蹄子刨地,牧羊人感到很奇怪,便挖开这个地方,结果就发现了这枚玉玺。不久,此玺被元皇室后裔博硕克图汗取走保存。后来博硕克图汗被林丹击败,宝玺又到了林丹汗手中。多尔衮西征察哈尔,得知玉玺还在苏泰太后手里,便强行索取。据史书记载,此玺刻文汉篆“制诰之宝”4字,璠璵为质,蛟龙为钮,光气焕烂,是难得的宝贝。多尔衮将这一喜讯报与皇太极,皇太极闻听大喜。当多尔衮得胜班师回朝时,皇太极破例出行百里之外,到辽河以西的阳石木迎接,并在这里举行了隆重的接宝仪式。皇太极接过宝玺,抚摩端详良久,用颤抖的声音对众人说:“这可是历代皇帝所用的传国之宝啊!”获得这枚玉玺,为皇太极立国称帝提供了契机。此玺12.5厘米见方,皇太极时一直使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今存《崇德元年七月初十日封庄妃册文》上就钤用此宝。
  皇太极得到这枚传国玺后,便开始了一系列政治攻势。首先将玉玺获得的理由写成敕谕,在其上钤用此宝,颁行满、汉、蒙古,用以说明“天命攸归”。其次将此玺的印样向朝鲜等国颁示。然后在盛京八门张贴同样内容的文告,以此笼络人心,从而形成了“天下一心”的局面,充分显示出皇太极卓越的文治武功。于是,深知皇太极心思的大臣们便纷纷上书,劝他早成大业,建立全国统一的政权。经过筹划,1636年4月11日,蒙古16部49贝勒及满、汉王公大臣拥戴皇太极接受“宽温仁圣皇帝”的尊号,建国号为“大清”,改年号为“崇德”。皇太极紧紧抓住获取传国玺、社会舆论对其有利的时机,顺利地完成了满族后金地方性政权向大清统一国家转变的历程,在清代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崇德年间御宝初具规模
  从皇太极接受尊号的典礼上的授四宝之仪式,可知皇太极建国之初曾使用四方宝玺。乾隆帝在他的《交泰殿宝谱序》中,说到二十五宝中有一方青玉质的“皇帝之玉”,是从太宗文皇帝皇太极时传下来的,使我们得知皇太极所用的四宝中可能就有一方“皇帝之宝”。崇德年间除以上四宝外,又有新制造者。至崇德末年国宝数目已有所增加。如崇德八年(1643年)十一月十二日派大臣塔瞻等祭圣灵,祭书上钤用“奉天之宝”;十一月三十日的寄宁远书中钤用“皇帝之宝”;十二月十一日颁给征山东有功人员的敕书中钤用“敕命之宝”;十二月二十八日祭清帝列祖的祭文中钤用“天子之宝”。使用这些御宝的日期都在皇太极去世不久,顺治皇帝不太可能新制御宝,由此推断,皇太极时的御宝起码有“皇帝之宝”、“天子之宝”、“敕命之宝”、“奉天之宝”及前述元传国玺“制诰之宝”五种。至此,清代御宝已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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