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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收藏家展示1930年代张裕金奖白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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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8日电 烟台民间收藏家刘先生近日向媒体展示了两瓶1930年代的张裕金奖白兰地,酒标显示的装瓶日期分别为1933年6日5日和1937年9日1日,酒的颜色已经演化为深沉的棕红色,酒液纯净清澈,水位尚处于颈标以上,表明挥发速度缓慢,储藏状态良好。据了解,上述两款白兰地为家传藏品,在这位收藏家手中各有3瓶。
这两款白兰地的酒标为英文版,只在背标有中文“烟台张裕公司金奖白兰地酒”字样,颈标文字为“40 YEARS OLD”(中文版为“陈酿佳酒”,即张裕老广告所指“四十年金奖白兰地”),酒标中心有酒款英文名称“SPECIAL FINE BRANDY”(中文版为“特种金奖白兰地”),酒标上端有6块奖牌的绘图——包括张裕白兰地在1910年南洋劝业会、1914年山东第一次物品展览会和1915年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获得的奖牌,瓶口贴有“财政部税务署洋酒啤酒查验证”封口印花税票——当时张裕公司出品的白兰地和葡萄酒被财政部税务署划归为“中外商人在华仿制之洋酒”类别。
张裕白兰地是以白葡萄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和橡木桶陈酿,调配而成的一种烈性酒,据1930年《山东农矿厅公报》第二卷第二期刊登的《调查烟台张裕酿酒公司报告书》描述,“其白兰地酒,系由既成之白葡萄酒蒸馏而得,每岁可出六万五千七百公升”。1939年10月28日出版的《申报》刊登张裕广告称:“用八磅葡萄汁酿成一瓶葡萄酒,四瓶葡萄酒蒸馏成一瓶白兰地。”广告显示,张裕“四十年金奖白兰地”当时在上海市场“每瓶售价六元五角”。
值得一提的是,“金奖”也是张裕公司的注册商标之一。1936年8月31日,张裕公司向实业部商标局上呈《商标专用权利创设呈请书》,提出“拟以‘金奖’商标用于《商标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项酒类之白兰地商品”。实业部商标局批准理由称:“兹经派审查员审查,并无违反《商标法》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应即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审定公告。”(陈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