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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缤纷结婚证 见证中国百年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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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张张结婚证宛如打开了一扇婚史之门
如果单从结婚证的外表来看,过去的远比现在的“花哨”得多!它们不仅是男女结合组成家庭的证明,更是一段段历史的见证。昨日,郑州市爱好收藏的曹文兴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400多份结婚证,从清朝光绪年间一直到上世纪70年代,各种各样的结婚证让人大开眼界,鲜明的时代特色使人仿佛置身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令人回味无穷……
清代版本:封建礼教尽显纸端
红纸墨书,封面印有一宫殿,一女子立于门口,匾额上书写“广寒宫殿”——清代的婚书更像一本折叠的礼单。曹文兴收藏的唯一一份写于大清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的婚书,大概内容是:要送女儿去成亲,能嫁给对方的儿子很荣幸,因为缺少像样的礼物而惭愧。整个婚书上连结婚双方的名字都没有,只有两亲家的交流,充分体现了那个时期婚姻由家长包办,全凭媒妁之言的印记。
民国版本:西风东渐缤纷多姿
民国时期出现了许多精美的手绘婚书,色彩艳丽,多绘有龙凤、牡丹、梅花、观音送子、和合二仙,甚至有西洋天使等吉祥图案。大户人家使用的婚书制作精美,多选用硬纸、绢面等较好的材质,有的还配以漂亮的筒状锦盒,显得十分隆重。婚书的内容似乎更像是“证明书”。在一份“民国三十四年八月”的婚书上,写有男女双方的籍贯、年龄、生辰八字。证书上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和主婚人的签名,并加盖私章。
婚书是如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呢?据曹先生介绍,在当时,婚书由德高望重的长辈书写,介绍人和证婚人均要签字、盖章,婚姻就算被正式承认了。婚书均在店铺里购得,填写后,到政府部门购买印花税票贴在上面,这样就算具有了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时期,结婚证的名称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叫鸳鸯证、鸾凤证明,有的则干脆叫“美满姻缘”、“同心永爱”等。
建国后版本:婚姻大事自己做主
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开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当时的结婚证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印刷,摒弃了以前自行购买的习俗。这一时期的结婚证更像“奖状”:正上方是五星和国旗,正下方是一个大红双“喜”字,周围是牡丹、石榴、白鸽、稻穗组成的美丽图案,象征吉祥喜庆、幸福美满。中间为男女姓名、性别、年龄,“自愿结婚”四个字特显眼。每份证书上都有政府印章和区长签名,在一份“北京东城区”的结婚证上,记者注意到还盖有“布票已发”的印章,记者推测,当时当地政府可能对新婚夫妇有特殊补贴。
据曹先生介绍,《婚姻法》颁布后,婚书的内容有了明显的改变,“新郎、新娘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的名字不再出现”。而到了上世纪60年代,结婚证开始具有明显的“文革”特征,证书顶部正中或左右两侧印有“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红旗、五星、毛主席头像是最常见的,落款均为“某某革委会”。
目前版本:张贴照片形式统一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结婚证的落款变成了“人民政府印”,而结婚证的形式也越变越小巧,添加了新人的照片。但全国各地的“款式”都不相同,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结婚证的形式才开始统一。据了解,现在的结婚证是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
曹文兴收藏的结婚证时间跨度是从清光绪到上世纪80年代之前,共400多份、300多个品种,涵盖了全国近百个城市。为了收集这些结婚证,他几乎踏遍了全国各地的古玩市场。他计划在收藏达到1000个品种后,选择专业展厅,搞一场专门的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