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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曙光:好的书法作品要远离造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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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曙光:好的书法作品要远离造型艺术
于曙光作品
  有人说书法是“艺中之艺”。书法艺术在各个艺术门类中最独特,最具有中国特色。美术、摄影等门类的艺术除了有中国风貌之外,大都可以去借鉴西方,去“中西结合”。但是,书法艺术不同。她是最贴近中国汉字语言和文字的,应该说,是汉语和文字的“派生物”。因此,离开汉字,书法就不能存在。正因为汉字的独特性、规定性很强,书法就无法借鉴西方。更何况,西方没有书法,也没有书法理论和创作,因此西方的创作观念也不会适用于书法艺术。
  所谓借鉴西方去改造书法只不过是一种教条和空想。有的美术理论家主张书法也要像美术一样去借鉴西方,最后都落入造型艺术的陷阱,去搞变形、夸张。结果是以破坏书法艺术的核心即“结构原理”为代价,从而去简化、变异笔法这一精髓,最后得到一种奇奇怪怪的“丑书”。由于方法的雷同,便造成了雷同的“丑书”品种。从美学欣赏角度看,这些作品虽说是“另类”了,有点“新奇”,但是,好景不长,旋既引起了欣赏上的茫然。创作手段的简单化、雷同化,造成了作品“不经看”。正由于在理论上借鉴西方的造型艺术,创作实践上公然“反传统”,其结果必然堕入简单化、雷同化的误区,使得这些作品美学价值很差。这就是创作审美的偏离所造成的大众审美的反感。
  因此,书法艺术的根本,首先应是传承。正如我们的语言文字一样,基本上是传承,不需要去改造。书法艺术要传承历代经典的优良“基因”,不必要去刻意“创新”。创新应是在传承的基础上“自然”地赋予时代的因素,比如社会的政治、经济、艺术、审美、风俗,包括历史因素等等,从而产生新的艺术形象。
  上图所示的是于曙光参加全国第八届书法篆刻展时作为特邀嘉宾和评审委员的作品。博宝艺术网宝珍商城频道在2004年第八届书法篆刻展的在线展销中,网友就对于曙光的这幅品给予了颇高的评价。他所倡导的对于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继承和创新的思路更是被网友推崇。的确!社会在发展,赋予新的因素就多。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书法无不打上了历史的“烙印”。这就是一种“自然”的创新。在继承传统要“古为今用”,要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更多地吸纳古代经典中的优良“基因”。于曙光的书法作品就能做到很好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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