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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竹”郑板桥:离任时只雇了三头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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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潍坊市区的郑板桥纪念馆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素敏说——
郑板桥是清代著名的画家、书法家和诗人,历经康雍乾三朝盛世。他既是一位有杰出成就的艺术大师,留下了成百上千幅的“日画日诗日书三绝”,更是一位深得民心、以百姓为念的清风楷模。他“七载春风在潍县”,不贪不占,两袖清风,把为老百姓办事当作本分,其亲民忧民、务实清廉的思想精神至今仍然滋养着这片土地。近年来,寒亭区检察院融合郑板桥民本思想精髓于检察工作中,着力培育廉政文化,促使干警继承其担当、为民、清廉、务实的品格精神,牢固树立廉政为民思想,锤炼廉洁品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全院检察事业跨越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郑板桥为官十载的心灵写照,也为后世施政者提供了良好的行为准则。200多年来,郑板桥的故事在潍县代代相传,人们始终没有忘记这位正义公道、体察民情、为政清廉的“父母官”。
乾隆十一年,五十四岁的郑板桥由河南范县调任潍县担任知县。当时正值潍县连年灾荒,他当即开仓赈灾,救济了众多灾民。更让人敬佩的是,在救灾的同时,他还提出了修城代赈,“计钱三百六十千”,捐献了他半年的官俸,并明确宣示:修城所费钱物概不经手,堵塞这条财路,做到廉洁自律。
为官之时,郑板桥从不在县衙享清福、谋私利,而是经常亲临乡下察访,了解广大民众饥寒交迫的真实生活。当时官员察看民情时,大都是八抬大桥,前呼后拥,鸣锣开道,而郑板桥为官倡导简肃,把排衙喝道之类的礼仪看成是桎梏,他总是身着便服,脚踏草鞋,微服私访。即使在夜间出巡,他也只让一个差役提着写有“板桥”字样的灯笼引路,从不打“回避”“肃静”之类的牌子。
郑板桥为官清正廉洁,刚直不阿,嫉恶如仇,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俗吏”风范。他十分痛恨以权谋私、坑民害民的官吏,把他们比作残害百姓的豺狼:“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悍吏》)。他以“俗吏”自诩,表明自己是与民众贴心的平庸之吏,而非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豪吏。
郑板桥一生酷爱书画,留下了成百上千幅名书、名画。他常以写竹明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身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劫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这画、这诗、这竹,正是他“清为官,勤为民”的精神写照。
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但郑板桥当了十余载“父母官”,却没有“乌纱略带心情变”,是个名副其实“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的“穷官”。离开潍县时,郑板桥只雇了三头毛驴:一头自己骑,一头让人骑着在前边领路,一头用来驮行李。城内前来送行的百姓不计其数,对他依依不舍,哭着挽留,于是留下了“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的记录。对此,郑板桥挥毫泼墨,画下了竹和菊,与百姓道别:“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再次以“清瘦竹”明志,比拟自己为官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怀倩倩)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