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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教授的地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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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著名土地法专家、西北政法大学黄河教授正在用自己多年收集的近现代地契进行实物教学 人民日报 杜江 摄
  丰年多黍多馀,亦有高廪,万亿及姊。为酒为醴,烝畀祖妣。 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经.丰年》
  最是轻盈单薄的莫过于一方素纸,最是深刻厚重的莫过于一程历史。
  地契作为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最为轻盈单薄的纸,承载了中国最为深刻厚重的历史。
黄河教授的地契世界
  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铃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红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红契。
  为了探索中国土地法律制度变更和民间习俗及乡土文化,西北政法大学黄河教授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收集了7000多份地契、房契、鱼鳞册(本)、土地证、房产证、农业税收据等法律资料,历数清朝十帝、袁世凯复辟期间、伪满政府及建国初期。从法律关系上看,包括买卖契约、抵押契约、租赁契约及典契,从地域上看,包括了除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保存完整,其中不少还是相当珍贵的龙契――即朝廷征用民间土地而立的契据,委实令人叹为观止。
  黄河,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安市政协副主席。因为长期研究土地法、关注农业法及“三农问题”,被人称做“黄土地”。
  1987年,还是西北政法学院一名普通教师的黄河,怀着极大的热情承担了讲授农业经济法的任务,并与其他教师共同编著了《农村经济法概论》一书。为了把农业法这门课讲得生动鲜活,黄河老师利用休息时间到民间搜集农业税收、土地交易、土地管理方面的历史资料。开始,选修这门课的学生还很多,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此相关的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课程纷纷设立,选修农业经济法的学生越来越少,直到少到无法再将这门课开下去。
  “在学生看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经济法不受社会重视,社会需求几乎为零。涉农案件一般标的小,难办,很难有律师愿意接手,另一方面多数农民也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如此循环下去,导致了农业法学习研究的人少了。但是,中国是个农业大国,9亿农民就是我们的现实国情,农业法之于国,绝对不容忽视。”说到这些,黄河教授显出微微的激昂,这种激昂让你觉得,原来对于人来说,一生之中真的是有一些事情,是可以用“事业”一词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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