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铜元天地首页- >> 收藏知识
文章阅读

玉文化的传承离不开民间收藏

来源/作者:网络 | 阅读权限:0 | 会员币:0
  原国家文物局局长、故宫博物院院长吕济民先生非常重视民间收藏,在人大常委会关于《文物保护法》的论证会上讲到“强行关闭民间文物市场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堵塞了民间文物正常的流通渠道”,他对新《文物保护法》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的条款的规定与通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各种各样的文化遗存像散沙一样无处不在,如果仅靠国家文物部门做收藏和保存,是非常不够的。历朝历代那么多的珍贵文物能够流传至今,民间收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进步,国泰民安,民间收藏也逐渐形成热潮,已成为人们执著追求的一项重要活动。北京故宫博物院的藏品50年来增加了30多万件,其中有不少都来自民间收藏。文物收藏保存不能光靠国家操作,民间收藏触角无处不至,其力量也无穷无尽,国家收藏和民间收藏结合起来,相辅相成,才是保护文物避免损毁、失传的正确途径。
  眼下有一种说法,即中国的主流收藏应来自拍卖行的高端藏品,民间收藏和大众极为喜爱的小拍则不够档次。这种说法是一种误区,没有民间收藏,高端藏品从何而来?中国有很多老百姓在搞收藏,没有反映他们利益的服务是不行的。民间收藏就是中国文化品牌,绝不能忽视或偏废。
  因此我坚决主张开放,并在人大常委会开的《文物保护法》论证会上做了《发展民间收藏开放文物市场》的主题发言。我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垄断的局势必须打破。开放文物市场是顺应时代的举措,按照商品经济运行规律是顺应时代的举措,按照商品经济运行规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文物流通管理体制的创新。国家让这些散存民间的文物有出路,不使文物在自己手中损坏,这也是保护文物的行为。强行关闭民间文物市场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填塞了民间文物正常的流通渠道。就《文物保护法》对于民间收藏文物专门辟出一章进行阐释,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并可以依法流通,这反映了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的普遍要求。”
浏览次数:1252
复制 】 【 打印

>>相关资讯:

下篇文章:宣传夸大其词 收藏奥运纪念品要慎重   上篇文章:玉器的上下五千年  
查看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 (0)
网友评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或立场